有證的拆遷安置房可買賣,交易與普通房屋無差別;無證拆遷安置房,要分清情況,主要注意這幾個問題:
。ㄒ唬┱{查拆遷前的產權性質,如具備產權證,只是開發商沒及時辦理,如有拆遷協議書,雖麻煩,但日后還可辦產權證;
。ǘ┮k理公證手續,以免日收糾紛。
。ㄈ┯行┓科鬄榱嗽黾邮杖,在拆遷交易后,可提供更名服務,適當收些費用是一種好的解決辦法。
三、安置房過戶所需要繳納的稅費都有什么
買房人應繳納稅費:
。ㄒ唬┢醵悾悍靠畹1.5%(面積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繳納3%,面積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繳納1%);
。ǘ┙灰踪M:3元/平方米;
。ㄈy繪費:按各區具體規定;
。ㄋ模鄬俚怯涃M及取證費:按各區具體規定,一般情況是在200元內。
賣房人應繳納稅費:
。ㄒ唬┙灰踪M:3元/平方米;
。ǘI業稅:差價*5.5%(房產證未滿5年的);
。ㄈ﹤人所得稅:房產交易盈利部分的20%或者房款的1%(房產證滿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);
。ㄋ模┩恋爻鲎尳穑悍靠畹2%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手續和費用;
。ㄎ澹5年內的房屋過戶,需要由賣方交納個人所得稅,營業稅5.5%,滿5年大于144平方米的收差額營業稅。
。┑谝淮芜^戶要交納契稅小于等于144平方米是2%,大于144平方米是4%契稅(財政部門收。。
。ㄆ撸6元/平方米的手續費(房管局收)。
。ò耍┓课菰u估費按評估后總價的5‰收(評估事務所收)。
。ň牛┕C費最高300元。